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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使用X光射线装置开展诊疗 金牛区鸿爱宠物医院被处罚

来源:众视之窗
所属栏目:企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6-26 15: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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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对金牛区鸿爱宠物医院(经营者唐某某)作出行政处罚。该宠物医院无辐射安全许可证,长期违规使用医用诊断 X 射线设备拍摄宠物 X 光片,被没收违法所得69600元、罚款10000元,合计罚没79600元。

经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查证,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3月10日对当事人金牛区鸿爱宠物医院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当事人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当事人单位使用一台射线装置(装置名称:医用诊断X射线管组件,产品型号:E7843X,生产厂家:东芝电子管器件株式会社,生产序列号:16L671,生产日期2016年11月)。当事人单位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6年3月10日期间共使用上述射线装置拍摄医学X光影像照片580张,但当事人单位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根据当事人单位公示的收费标准中医学X光影像照片收费120元/张的单价计算,当事人单位使用上述射线装置的违法所得共69600元。

当事人金牛区鸿爱宠物医院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4月16日向当事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成环罚告〔2026〕JN3号),告知当事人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当事人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申请。经组织集体讨论,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认为: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在办理当事人单位的上述环境违法案件中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查处程序合法,处罚种类和幅度适当。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现对当事人金牛区鸿爱宠物医院单位作出如下决定: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69600.00元(大写:陆万玖仟陆佰元整)。上述款项于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凭《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成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宠物医疗机构使用 X 光等射线装置属于放射诊疗范畴,必须依法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落实辐射防护、设备年检等管理制度,严禁无证开展放射性拍片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