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视之窗
首页

平台监管缺位!南京领行科技宁波分公司被处罚

来源:众视之窗
所属栏目:企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6-25 15:51:55
点击量:14

近日,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甬运政罚〔2026〕11162 号),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因放任无从业资格人员提供营运服务,被依法予以处罚。

据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查证,涉事企业负责人为徐某某。2026年04月28日18时30分,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雅戈尔大道逸林优品酒店检查时发现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后经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调查,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贰元伍角玖分。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指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扫码完成款项缴纳。若逾期未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出行服务平台务必严格落实主体审核责任,严把从业人员资质关口,杜绝无证人员上岗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