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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侵权商品!莓优电子商务商行被依法查处

来源:众视之窗
所属栏目:企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6-25 15: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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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义市监处罚〔2026〕1610 号),义乌市莓优电子商务商行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据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证,莓优电子商务商行负责人为方某某。经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3月19日,被处罚人义乌市莓优电子商务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莓优电子商务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莓优电子商务商行处罚如下: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3.没收违法所得843.7元;4.罚款25000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电商经营者应牢固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杜绝销售侵权假冒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