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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湖南清影高定家具有限公司被处罚

来源:众视之窗
所属栏目:企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6-22 15: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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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消防救援局作出行政处罚(浏消行罚决字﹝2026﹞第 0019 号),湖南清影高定家具有限公司因厂区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未维持完好有效,被处以4000元罚款。

经浏阳市消防救援局查,湖南清影高定家具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南省消防救援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湘消发[2026]6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之相关规定。浏阳市消防救援局对当事人湖南清影高定家具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处以4000 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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