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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整改仍使用未登记压力容器 云南灵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被处罚

来源:众视之窗
所属栏目:企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6-18 15: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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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云市监昆晋处罚〔2026〕29 号),云南灵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81MA6KUY2M5L)违规使用未登记压力容器,被处罚。

经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2023年10月8日,当事人云南灵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开始使用2台压力容器从事钢筋桁架楼承板生产活动,2025年11月24日,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使用上述2台压力容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行为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晋市管特NO.2108397号),责令当事人云南灵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截止2026年3月20日本局复查时,当事人云南灵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仍继续使用上述2台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压力容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相关规定,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云南灵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压力容器属于高危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完成使用登记;收到监察整改文书后须按期落实整改,逾期不改继续违规使用的,将依法予以罚款,引发安全事故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