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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布药品广告 深圳市广萍医药有限公司被罚处罚

来源:众视之窗
所属栏目:企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6-16 16: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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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深市监汕处罚〔2026〕51 号),深圳市广萍医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XAAPDXJ,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因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被处罚。

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查,深圳市广萍医药有限公司公司在经营宣传期间发布不合规药品广告,宣传内容不符合药品广告监管相关要求,构成广告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 修正)》相关规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据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对当事人深圳市广萍医药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罚款1200元。

药品广告属于重点监管范畴,发布药品广告需严格履行审查手续,不得夸大药效、进行不实宣传。医药经营主体应当严格自查宣传内容,规范广告发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