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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宣传用语违规 北京金同行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来源:众视之窗
所属栏目:企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6-15 1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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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京技管市监处罚〔2026〕1133 号),北京金同行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04EMBL9K,法定代表人金某)因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处罚。

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查,当事人北京金同行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平台开设的店铺“金同行膳食营养专营店”销售的“呐兔系列德国奶蓟草2.0”商品宣传页面使用了“8周改善肝脏指标、肝脏解毒剂+保护伞、完胜传统护肝片、1粒顶14粒”等用语;当事人北京金同行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平台开设的店铺“金同行营养保健专营店”销售的“ouu益生菌胶囊”商品宣传页面使用了“抗幽门、免幽门杆菌、清幽肠胃调理”等用语。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宣传内容合法有效依据。“呐兔系列德国奶蓟草2.0”销售了21瓶,销售价为:135元/瓶,共计:2835元;“ouu益生菌胶囊”销售了21盒,销售价为:106元/盒,共计:2226元。上述两款产品货值金额共计5061元。当事人北京金同行科技有限公司已修改上述产品宣传页面。

当事人北京金同行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九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据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北京金同行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 2000 元的处罚。

普通膳食营养类产品不得使用医疗功效、疗效对比等夸大、误导性用语,电商商家需严格规范宣传内容,杜绝虚假夸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