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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抽检不合格灯饰 深圳市三个匠人灯饰有限公司被处罚

来源:众视之窗
所属栏目:企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6-15 15: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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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深市监福处罚〔2026〕福田 67 号),深圳市三个匠人灯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20078429,法定代表人曾某某)因销售不合格产品,被处罚。

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查,深圳市三个匠人灯饰有限公司在售灯饰产品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企业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产品质量管控义务,违反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三章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下列产品:/(一)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特区技术规范要求的; 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三章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和产品进货台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如实记录产品名称、产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销售者不得销售无产品合格证明的产品的相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监管部门结合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处罚,责令深圳市三个匠人灯饰有限公司整改质量问题,并没收违法所得 302.09 元、罚款 5025.27 元。

灯具属于涉安全类产品,经营者务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仔细核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坚决杜绝销售不合格商品,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