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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改装超标电动自行车 北京秀丽文静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被处罚

来源:众视之窗
所属栏目:企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6-15 15: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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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京朝市监处罚〔2026〕4932 号),北京秀丽文静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5MA01KA8G6A,负责人王某某)因销售违规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被处罚。

经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2026年3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北京秀丽文静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店内摆放三辆雷豹电动自行车加装防撞梁及长座椅,现场未能提供车辆合格证等相关材料。三辆电动自行车的车辆信息分别为:1.车架号:209522308361644、车牌号:北京NX0333;2. 车架号:314522306619752、车牌号:北京NV0602;3. 车架号:314522306619285、车牌号:北京NV0619。当事人北京秀丽文静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表示上述车辆是其他个人通过货拉拉发货至他店里的,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车辆合格证等,现已与发货人无法联系。上述车辆摆放在店外待销售,货拉拉的发货单上单价为1650元/辆。上述车辆加装防撞梁、长座椅,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中6.1.5项关于尺寸限值的规定。

当事人北京秀丽文静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销售改装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十三条第二款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据此,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部门依据法规对当事人北京秀丽文静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没收涉案三辆电动自行车,同时罚款 5000 元。

电动自行车改装会大幅提升交通安全隐患,严禁销售改装、超标车辆。经营者务必查验车辆合格证明及进货凭证,坚守产品质量底线,保障道路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