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视之窗
首页

销售冒用商品条码商品 深圳市聚多米贸易有限公司被处罚

来源:众视之窗
所属栏目:企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6-15 15:49:05
点击量:11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深市监华处罚〔2026〕民治 88 号),深圳市聚多米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XR5431F,法定代表人付某某)因销售冒用商品条码的商品,被处罚。

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查,深圳市聚多米贸易有限公司在售商品存在冒用商品条码的违规情形,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深圳市聚多米贸易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4修订)/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二)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说明书和标签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据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执法部门对当事人深圳市聚多米贸易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如下处罚: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5.13元。

商品条码、标签标识是产品溯源和合规经营的重要内容,经营者务必严格查验商品各项标识信息,杜绝销售条码冒用、标签不合规的产品,依法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