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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误导游客 云南国荟旅行社有限公司被处罚

来源:众视之窗
所属栏目:企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6-04 14: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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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案例(文书号:〔麒〕文综罚字〔2026〕第4-1号),云南国荟旅行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2MA6QF47K2N)因存在旅游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违法行为,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经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查证,云南国荟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当事人云南国荟旅行社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及《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规定,据此,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云南国荟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554.7元,罚款5000元。

旅游宣传信息真实准确是旅行社经营的基本准则。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误导游客等行为,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