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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专利产品 云南百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遭处罚

来源:众视之窗
所属栏目:企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5-29 16: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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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昆东处罚〔2026〕31 号),对云南百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0113100012914,法定代表人彭某某)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查处,处罚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正式作出。

经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证,销售假冒专利的产品的行为。当事人云南百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云南百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叁佰元整);2.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以上两项罚没款合计为人民币5300元(伍仟叁佰元整)上缴国库。

各类市场主体应尊重知识产权,严守专利相关法律法规,杜绝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等侵权行为,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