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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无执行标准号产品! 深圳市永诺电器有限公司被处罚

来源:众视之窗
所属栏目:企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5-27 17:23:09
点击量:27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依法对深圳市永诺电器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企业因销售未标注执行标准号的产品,违反产品质量相关规定,受到多项处罚。

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查证,当事人深圳市永诺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庄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执法检查中发现,深圳市永诺电器有限公司在售商品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号,不符合产品质量管理相关要求,属于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执法部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坪处罚〔2026〕坑梓 46 号),责令当事人深圳市永诺电器有限公司停止销售违规产品,并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13846.90 元、没收涉案非法财物,同时罚款 14087.5 元。

产品执行标准是保障商品质量的重要依据,生产、销售企业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所经营产品标识齐全、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