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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违规使用国家工作人员形象! 百本教育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被处罚

来源:众视之窗
所属栏目:企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5-26 14:34:31
点击量:22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深市监龙处罚〔2026〕10 号),百本教育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因发布含有国家工作人员形象的违规广告,被处以罚款 20000 元。

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查证,百本教育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在广告内容中使用国家工作人员形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据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执法部门对百本教育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如下: 对当事人罚款 20000 元。

各类市场主体制作、发布广告时,必须严格遵守广告法律法规,严禁使用国家工作人员形象进行商业宣传,自觉规范广告发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