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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不合格 杭州上医御本医药保健品科技公司被处罚

来源:众视之窗
所属栏目:企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5-19 11: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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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州上医御本医药保健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企业因生产的营养补充食品抽检不合格,被依法追责处罚。

经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当事人委托生产强施宝8活性叶酸多维多矿复合片(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抽检经抽样检验,硒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通用卫生规范,危害特殊食用人群身体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相关规定,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杭余市监处罚[2026]289号),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4442.97元,减轻处罚款15000元,罚没合计29442.97元,全部上缴国库。处罚要求当事人须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决定书载明方式足额履行处罚义务。

孕妇、乳母属于特殊食用人群,相关营养补充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把控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质量检测全流程,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注明:上述信息均来自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